2022年,在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荆门市某混凝土公司、薛某等17名债务人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案件中,由于债务人一方拒不履行荆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确定的474万余元代偿本息还款义务及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的227万余元代偿本息还款义务,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上述案件分别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在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资产保全部工作人员全力协助下,执行法院承办法官力克涉案人员多、地址分散、疫情连续封控等不利影响,多方协作,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送达执行文书50余份,并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讲理、沟通协调,消除其异议,帮助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全额收回了代偿本金及利息,切实维护了荆门市融资担保集团的合法权益。